静电放电(ESD)试验方法-不接地设备
不接地设备或设备的不接地部件不能如1类供电设备自行放电。
若在下一个静电放电脉冲施加前电荷未消除,受试设备或受试设备的部件上的电荷累积可能使电压为预期试验电压的两倍。因此,双重绝缘设备的绝缘体电容经过几次静电放电累积,可能充电至异常高,然后以高能量在绝缘击穿电压处放电。
为模拟单次静电放电(空气放电或者接触放电,在施加每个静电放电脉冲之前应消除受试设备上的电荷。
在施加每个静电放电脉冲之前,应消除施加静电放电脉冲的金属点或部位上的电荷,如连接器外壳、电池充电插脚、金属天线。
当对一个或几个可接触到的金属部分进行静电放电试验,由于不保证能给出产品上该点和其他点间的电阻,应消除施加静电放电点的电荷。
应使用类似于水平耦合板和垂直耦合板用的带有 470千欧泄放电阻的电缆。
因受试设备和水平耦合板(台式)之间以及受试设备和接地参考平面(落地式)之间的电容,取决于受试设备的尺寸,静电放电试验时,如果功能允许,应安装带泄放电阻的电缆。放电电缆的一个电阻应尽可能靠近受试设备的试验点,最好小于 20 mm。第二个电阻应近电缆的末端,对于台式设备电缆连接于水平耦合板上(见图8),对于立式设备电缆连接于接地参考平面上。
带泄放电阻电缆的存在会影响某些设备的试验结果。有争议时,若在连续放电之间电荷能有效地衰减,施加静电放电脉冲时断开电缆的试验优先于连接上电缆的试验。
以下选择可作为替代方法:
连续放电的时间间隔应长于受试设备的电荷自然衰减所需的时间;
使用带泄放电阻和炭纤维刷的接地电缆(例如,2个470千欧)
使用加速受试设备的电荷“自然”泄放到环境的空气-离子发生器。
当施加空气放电时,离子发生器应关闭。任何替代方法的使用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注:在电荷衰减有争议时,可用非接触电场计监视受试设备上的电荷,当放电衰减至低于初始值的 10%后,受试设备被认为已放电。
静电放电发生器的电极头通常应垂直于受试设备的表面。